关于发放全区2024年度获得社会工作者证书激励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9-29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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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宿迁市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扶持激励措施》(宿民发〔2023〕26号)文件要求,决定对取得2024年度《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考生给予一次性考证激励,现就发放考证激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1. 参加202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
2. 区级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工作人员、区级注册的各机构工作人员;
3. 已在中国社会工作网完成注册。
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二、奖励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按照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中级社会工作师、高级社工师职业水平证书的等级,分别一次性给予800元、1200元、1500元的一次性考证奖励。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截止,逾期视作放弃,不再补发。
四、申领奖励流程
1. 申请人需向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提供如下材料:①身份证复印件;②工作单位证明;③职业资格证书(纸质)或电子证书;④银行卡号、开户行。
2. 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审核后,对拟发放奖励的人员名单将在门户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认奖励资格。
五、其它事项
申请材料发至邮箱1286501020@qq.com,或送至管委会519室。联系人:刘浩杨,联系电话:0527-88859829。
附件2: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一次性补贴申请表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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