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级研发机构申请和绩效评价工作公示
- 发布日期:
2024-08-28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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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市级研发机构申报备案和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企业申报、评审等流程,对2024年新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2021年备案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开展绩效评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至2022年8月30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经济发展局科技处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均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周香莲 88859261
经济发展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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