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7月7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及拟批复的公示
- 发布日期:
2022-07-07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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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宿迁武田工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件手工具钳项目、江苏科固电器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只换向器智能制造技改项目、江苏申花电子有限公司年产70万台冰箱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8日—2022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7-88859399;
通讯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888号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邮政编码:223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和编制人 |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5000万件手工具钳项目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达大道西侧、姑苏路南侧 |
宿迁武田工业有限公司 |
1、编制单位:江苏全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编制主持人:耿志红3、主要编制人员:耿志红、王璠 |
宿迁武田工业有限公司拟追加投资1200万元,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达大道西侧、姑苏路南侧现有厂区空置5#厂房内新增手工具钳毛胚件生产线,厂房面积2000平方米,项目新购置空压机、下料机、锻机、冲床、超音频电炉等29台(套)生产设备,购买圆钢作为原材料,建成后年产5000万件手工具钳。 |
1、废水:建设项目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排入市政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一同接管至河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民便河。 2、废气:本项目生产车间抛丸粉尘经喷砂机内置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食堂烟道排放。 3、噪声:项目经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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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000万只换向器智能制造技改项目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鸡湖路8号 |
江苏科固电器有限公司 |
1、编制单位:江苏润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编制主持人:张鑫3、主要编制人员:张鑫、张冉 |
因原有年产换向器4000万只项目时间较早,使用的生产设备较落后,因此,建设单位拟对原有年产换向器4000万只项目进行信息化改造,提高生产效率。企业计划投入1100万元,建筑面积10986平方米,主要引进智能数控自动热压机,换向器视觉、电性能检测一体机,全塑专用自动铰孔倒角外圆机,以及MES智能制执行系统,项目完成后,可形成年产6000万只换向器的生产能力。 |
1、废气:建设项目金属精加工产生的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和表3排放限值,注塑、压注工序产生的有组织废气(含苯酚、甲醛)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表9厂界排放限值;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本项目技改完成后全厂清洗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经管网排入宿迁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尾水最终排入民便河。 3、噪声:项目经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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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申花电子有限公司年产70万台冰箱扩建项目 |
宿迁市经济开发区南京路96号 |
江苏申花电子有限公司 |
1、编制单位:江苏润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编制主持人:张鑫3、主要编制人员:张鑫、吕静 |
本项目租赁江苏黄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厂房,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购置空压机、侧板及外壳成型线、门体发泡机、折弯机、冷媒数控加液机、冷媒检漏仪、综合性能安全检测仪、商检线系统、打包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20台(套),购买门饰条、蒸发器、冷凝器等原材料,建成后形成年产70万台冰箱的规模。 |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发泡工序产生的废气MDI、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表9排放限值标准;制冷剂充注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生产过程产生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改扩建二级厂界标准值以及表2排放标准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仅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管网排入宿迁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尾水最终排入民便河。 3、噪声:项目经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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