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宿迁市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宿财社〔2020〕59号)文件精神,经创业人员自主申报、街道民生事务局初审,区政社办和财政局复审并录入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审核通过,现将符合补贴条件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19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84350720
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
名称 | 关于拨付2023年一季度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公示 | ||
索引号 | 016180018/2023-00178 | 分类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其他 公示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文件下载 | |||
时效 |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宿迁市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宿财社〔2020〕59号)文件精神,经创业人员自主申报、街道民生事务局初审,区政社办和财政局复审并录入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审核通过,现将符合补贴条件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19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84350720
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