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莉萍
《宿迁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六届五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8月14日正式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2024年7月3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中发〔2024〕13号)首次在中央层面系统部署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工作。2025年2月15日,省政府印发《江苏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若干政策举措》(苏政发〔2025〕15号),旨在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市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
文件起草期间,市发展改革委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仔细研读国家、省相关政策文件,会同相关部门及单位分析研判我市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重点方向和重点任务,研提具体推进举措。在此基础上开展方案研究和编制工作,形成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及部分企业的意见建议。经修改完善后,在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和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的基础上,于2025年8月4日经市政府六届五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8个方面,21条具体举措,具体内容包括:
(一)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推动工业设备绿色焕新,摸排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用能设备运行管理情况和能效水平,制定年度改造和淘汰计划;培育建设零碳工厂;开展工业领域碳排放统计核算。
(二)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加快能源供给低碳转型,推进存量煤电机组低碳化改造和新上煤电机组低碳化建设,推动新能源项目建设;推动能源消费绿色替代,推进绿电就地消纳推广;培育建设零碳园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电网设备改造升级和智能微电网试点建设。
(三)推进建筑和市政领域绿色转型。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展城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摸排,制定年度改造计划;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水平,提升新建建筑中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比例,推动建筑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应用;推进市政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摸排全市市政基础设施情况,清单化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开展建筑领域能耗和碳排放统计核算。
(四)推进交通领域绿色转型。推动全域电动化,推动各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以及老旧车船报废更新;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推进既有交通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构建充(换)电站、加氢站、岸电等基础设施网络;加强交通运输能耗与碳排放监测体系建设。
(五)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推进农业领域节能降耗,加快推进农机装备、农业设施设备转型升级;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健全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利用体系,推动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六)提高公共机构能效水平。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聚焦公共机构重点用能设备开展更新改造,打造绿色机关,推进公共机构碳普惠建设;开展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
(七)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强化污染防治攻坚,推进铸造、水泥、垃圾焚烧发电等行业深度治理,持续开展锅炉和工业炉窑简易低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深挖减排潜力;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探索温室气体排放与污染防治监管体系的有效衔接路径。
(八)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持续推进省级林业碳汇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数据库,科学编排、有序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