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近年来,市财政局统筹各类资金,全力保障惠企政策落实落细。2022-2024年,全市累计支出产业集聚、商务发展等奖补资金9.2亿元,支持企业规模发展、技术改造、创新驱动、外贸外资、商务流通等项目超2800个。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实现规上工业产值3815.39亿元,同比增长2%,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
随着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全市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加大,特别是基层财政支出压力加剧,加之在项目申报中要求企业提供材料繁多,甚至有些企业因提供材料繁琐而放弃项目申报,上述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惠企政策效益发挥。
基于此,市财政局研究起草了《宿迁市财政惠企政策资金免申直达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并征求各县区、市直10家部门、市民营企业协会及部分企业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17条,采纳14条。经修改完善后,再次征求意见,均反馈无意见。11月21日,经市政府六届四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1月28日正式印发,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二、政策出台的总体目标
坚持以服务企业为导向,以政策落地见效为总目标,构建惠企政策资金免申直达机制,通过政策归集、数据共享等手段,实现政策免申即享、资金直达企业,提升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主要内容
《规程》共分为7个部分。
第一章 总则。共三条,阐述《规程》以政策落地见效为总目标,实施范围包括市级财政设立的用于惠企政策兑现的专项资金以及省级以上按照项目法分配的惠企资金。
第二章 政策归集。共三条,明确按照“谁制定实施、谁梳理政策”原则,市各主管部门梳理现行惠企政策,分类形成免申即享、直达快享两类政策清单,市财政局扎口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章 资金兑现。共三条,规定免申即享政策、直达快享政策、省级资金兑现流程。免申即享政策由主管部门确定奖补对象和标准,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经市财政局复核后,下达资金指标文件;市级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直拨企业,县区承担部分由县区自行拨付。直达快享政策由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编制申报指南,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项目申报、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提出资金分配建议,经市财政局复核后共同报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会同主管部门下达资金指标文件,市级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直拨企业,县区承担部分由县区自行拨付。省级以上项目法分配的惠企资金可以直接拨付的,由市级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直拨企业,指标文件抄送相关县区财政和主管部门。
第四章 质效提升。共三条,强调加强对企业需求的调研,优先制定无需企业申报的政策条款。惠企政策坚持集中统一原则,减少政策交叉重复,从源头上规避政出多门、多头管理问题。
第五章 资金监管。共三条,明确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资金监管职责。主管部门负责政策资金执行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向市财政局反馈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和自评价。市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保障和服务工作。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结果作为资金分配安排、预算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协同保障。共三条,各主管部门结合本规程制定专项资金免申直达实施细则。建立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确保免申直达运行顺畅、保障有力。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免申即享、直达快享工作措施和效果,开展政策宣讲、申报辅导等活动。
第七章 附则。共两条,明确工作规程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2024年11月28日起执行,实施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四、工作规程有哪些创新举措
《规程》结合我市惠企政策落实情况,提出多项创新性举措,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集成政策清单。明确按照“谁制定实施、谁梳理政策”原则,市各主管部门梳理现行惠企政策,分类形成免申即享、直达快享两类政策清单,市财政局扎口并实行动态管理。
(二)资金直达快享。
1.免申即享政策由主管部门确定奖补对象和标准,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经市财政局复核后,下达资金指标文件;市级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直拨企业,县区承担部分由县区自行拨付。
2.直达快享政策由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编制申报指南,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项目申报、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提出资金分配建议,经市财政局复核后共同报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会同主管部门下达资金指标文件,市级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直拨企业,县区承担部分由县区自行拨付。
3.省级以上项目法分配的惠企资金可以直接拨付的,由市级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直拨企业,指标文件抄送相关县区财政和主管部门。
(三)强化质效提升。加强对企业需求的调研,优先制定无需企业申报的政策条款。惠企政策坚持集中统一原则,减少政策交叉重复,从源头上规避政出多门、多头管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