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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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25年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聘乡(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索引号 016180018/2025-00134 分类 人事信息   人事工作    公告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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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聘乡(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市委区党工委关于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拓宽村(社区)干部职业发展渠道,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按照相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区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聘(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街道)事业编制人员1名。

二、选聘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奉献意识强,善于做群众工作,办事公道,守规矩、讲纪律,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

2. 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4年的现任党组织书记(计算时间截至20254月),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4月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 202220232024连续3年“星级化”管理评定在全区排名前1/4或者考核在本乡(街道)排名前3名。

4. 受过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等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52周岁19724月以后出生)

5.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影响期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三、选聘程序

1. 发布公告通过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2. 组织推荐。(街道)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向区组织宣传统战部推荐符合选聘条件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填报《2025宿迁经济技术开发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聘(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推荐表》(见附件),提供所有村(社区)近3年年度考核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推荐人选身份证、任职文件、学历证书、表彰证书(文件)原件和复印件,32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等有关材料。组织推荐时间:2025421日-2025429日(下午4:00截止)推荐材料报送区组织宣传统战部组织处管委会大楼337办公室),联系电话:0527-88859667

3. 资格审查。征求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信访、信用等相关单位意见,审查推荐人选资格条件。本次公开选聘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聘数量。

4. 实绩考核。组成联合考核组,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工作实绩,7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5. 面试。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3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 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7. 考察及公示。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廉洁自律和群众公认程度等。根据考察情况,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考察及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8. 聘用。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聘用合同中须明确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正式定级。办理聘用手续后,原则上须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至少再任满3年后方可交流到其他岗位,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27-88859667

监督电话:0527-88859079

   附件:2025年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聘乡(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推荐表

        

中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组织宣传统战部

        202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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