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六届四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3〕36号)文件精神,和省有关工作部署安排,推动全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6年,全市旅游业实现新一轮转型升级,宿迁旅游市场从“一日游”向“多日游”提升,从“白天游”向“全天游”提升,从“季节游”向“全年游”提升。游客接待量和旅游收入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5%,游客接待量突破5000万人次,旅游收入突破450亿元,旅游业增加值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旅游产品体系提质升级
1.扩大旅游产品增量。推动宿迁森迪野生动物世界、朱海休闲运动小镇和牛角村欢乐田园度假区二期等重点文旅项目建设,丰富文旅产品体系。研究推进黄河故道城区段水游项目建设,打造具有宿迁特色的水游、夜游产品。优化文旅项目招商考核办法,将文旅项目招引纳入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整体推进。全市每年组织文旅项目招商推介活动3次以上,招引落户一批业态好、玩法新、品牌强的文旅产业项目。(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优化存量旅游项目。开展旅游景区品质提升行动,坚持一景一策,通过“微改造、精提升”,着力解决景区游玩密度不高、游客体验感不强等问题。利用数字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旅游消费场所,打造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推动文旅领域设备更新,对游客运载设备、旅游观光设备、游乐设施设备等进行更新改造。用好各类财政、金融、投资政策,支持盘活存量旅游项目、资产。(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旅集团)
3.聚力打造头部景区。集中优势资源开展提升打造、营销推广和品牌创建,打造不少于3个能够代表宿迁形象、与城市关联度高、具有强大引流能力的热门景区。每年从市级旅游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支持重点景区建设运营。支持洋河酒厂文化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支持皂河龙运城、大王庄红色文化旅游区等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到2026年,力争培育1家游客接待量达五百万级的旅游度假区。(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旅集团)
(二)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4.持续做优“非遗+旅游”。精塑“宿秀千技”非遗品牌,继续推进“非遗进景区”,在重点景区设立非遗传习所、非遗工坊,帮助景区聚集人气。继续办好非遗大集、非遗嘉年华、非遗美食节等活动,重点办好皂河庙会、“走北边”民俗巡演等大型群众性民俗活动。到2026年,创建省级非遗工坊8个以上,设立市级非遗工坊15个以上,推出不少于3条非遗主题精品旅游线路。(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旅集团)
5.创新发展“文物+旅游”。支持顺山集考古遗址保护展示项目、三庄墓群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形成具有宿迁地域特点的文物标识。支持市博物馆争创国家一级博物馆、县区博物馆创建升级。积极争取洋河酒文化遗产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探索让“文物活起来”,建设不少于2条文物主题游径。积极创建省级和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旅集团)
6.多元培育“演艺+旅游”。构建以小剧场为载体的旅游演艺体系,打造“白天看景、晚上看剧”的文旅消费新场景。完成中心城区1家小剧场建设,未来三年再改造提升不少于1家商业小剧场。扩大文化演出市场供给,支持市场化举办各类舞蹈、戏剧、音乐节、演唱会等演出活动,打造“骆马湖音乐节”“三台山音乐节”品牌,让城市更具“烟火气”“文化味”。每年通过各类演艺活动为城市引流50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7.加快发展“红色文化+旅游”。重点推动大王庄红色文化旅游区、宿北大战遗址公园、淮海抗日根据地陈列馆等红色文化旅游景区提升。开展宿迁境内革命文物与实物征集、整理和研究,策划一批反映宿迁革命历史的主题展览。到2026年,打造3条以上红色主题游径。支持大王庄党性教育基地创建国家级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市委党史工委)
(三)支持“泛文旅”新业态发展
8.打造世界级酒旅游目的地。以洋河、双沟两大酒产区为主体,推动酒产业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支持洋河酒厂文化旅游区游线改造,支持“双沟酒文化体验中心”“陶坛库”等项目建设提升。持续打造“封藏大典”“开窖节”等酒文化IP。支持乾隆江南酒业文化旅游区争创国家4A级旅游景区。探索酒庄发展模式,建设一批集酿酒、储酒、酒文化展示于一体的特色酒庄。支持“斯味特果园”建设多功能酒文化田园度假地标。到2026年,开发不少于2条酒工业旅游线路。(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9.促进乡村旅游提质增效。高质量推进宿城区“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国家级试点建设,打造农文旅深度融合样板。提升现有的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运营水平,形成不少于3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鼓励各地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发展乡村旅游,打造一批富有地域文化特色的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到2026年,新增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2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2个、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5个。建成旅游民宿不少于30家,培育国家等级旅游民宿不少于2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0.推动体育旅游融合发展。打造“跟着赛事去旅行”系列项目,继续办好宿迁马拉松、大圆塘垂钓比赛、朱海帆船联赛、大运河自行车系列赛、端午龙舟赛等品牌赛事。积极申办或引进有影响力的国内外赛事,引导各地推出特色鲜明的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鼓励群众性体育赛事与景区有效结合,将“赛事流量”转化为“旅游增量”。积极创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旅集团)
11.鼓励新兴旅游业态发展。鼓励游艇、房车露营、剧本娱乐、沉浸体验等新业态发展,上新一批水上旅游观光项目,建设一批房车自驾车营地,培育一批剧本娱乐市场主体。在有条件的度假区、景区引进低空旅游应用场景,开发低空观光航线。开发研学旅游产品,促进研学游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培育银发康养旅游业态,开发旅居养老服务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四)释放旅游消费潜力
12.繁荣夜间文旅经济。在全市培育15条以上高品位商业特色街,重点推动楚街、新盛街、袁家村、黉学街等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优化金鹰宝龙商圈、项王故里、筑梦小镇等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业态布局,完善旅游配套服务。支持景区和文旅场所延长开放时间,提供夜间游览服务。常态化开展“艺路芬芳·景区街头微文艺”展演,打造城市艺术微景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3.打造美食旅游目的地。支持各地、各行业协会及平台企业举办餐饮促消费活动,培育餐饮消费热点。用好“地标美食地图”,宣传推介宿迁美食名店、名菜、名宴,打响地标美食品牌。鼓励景区与地标美食名店、名点等合作,打造一批体验式、沉浸式、互动式餐饮消费新场景,让特色美食成为宿迁重要旅游引流要素。(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4.促进旅游购物消费升级。引进理念先进、设计水平高的文旅企业,建立健全商品设计生产销售一体化的供应链体系。将宿迁特色农产品、工业产品、非遗产品等转化为旅游商品,打造一批兼具艺术性和实用性、能够展示宿迁形象的“城市礼物”。建设旅游购物消费便利网络,支持商业街、步行街吸引老字号项目入驻,引导老字号在旅游景区开设旗舰店、专卖店,到2026年,全市增设不少于15个旅游商品销售点,打造一批旅游商品线上门店。(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局)
15.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大力支持骆马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确保游客接待量在全国保持中上游位次。支持洪泽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支持牛角淹·朱海度假区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力争到2026年,市外游客来宿平均停留时间不少于24个小时,全市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过夜游客平均停留天数不少于3天。(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6.出台文旅消费惠民举措。继续推动全市国有景区门票降价,鼓励各景区实行淡旺季票价和非假日促销价。创新多元化的二次消费场景,减少“门票经济”依赖。每年开展“畅游宿迁”惠民消费月活动,推出优惠旅游年卡。联合文旅企业、金融机构、电商平台、新媒体平台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旅游促消费活动。推动与苏州互为旅游目的地,探索发行“苏宿旅游同程卡”。针对淮海经济区等特定区域游客推出来宿优惠举措。争创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旅集团)
17. 创新开展营销推广。培育打造“宿寻千味”“宿享千宿”“宿秀千技”“宿赏千戏”等文旅公共品牌,让宿迁文旅更加可观可感。高质量办好中国(宿迁)白酒之都文化旅游节、骆马湖沙雕展等重点文旅活动。以淮海经济区和周边城市为重点,加大宣传推介投入,拓宽客源地市场。探索以微短剧、动漫、游戏为载体的新型推广方式。(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五)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18.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坚持基础设施与景区一体化建设。到2026年,旅游景区新增停车位不少于5000个。新建一批旅游厕所。及时更新旅游交通标识标牌。加快推进文旅数字化改造,完成线上旅游对客服务平台建设。优化门票预约程序,取消不必要预约。全市收费景区保留人工服务窗口,满足各类人群购票需求。加快人工智能、元宇宙、虚拟现实、沉浸式终端等数字技术在旅游行业应用。(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产业集团)
19.优化入境旅游环境。与境外旅行商合作,推出“到中国,游宿迁”过境游精品线路。对境外旅行团市内“多日游”进行奖励。优化入境旅游服务,培养一批外语导游,完善文旅场所的多语种标识及导览设施。提高入境游客在票务预订、住宿登记、刷卡支付、外币兑换等方面的便利程度,打造2个“宿易PAY”支付服务示范区。(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公安局、人民银行宿迁市分行)
20.完善旅游交通体系。加快干线公路与3A级以上景区公路连接线以及相邻景区间公路建设,构建“快进慢游”的旅游交通体系。加快推进环骆马湖旅游风景道、洪泽湖旅游风景道、成子湖旅游公路、花乡绿道等旅游道路建设。在旅游旺季增开旅游巴士,实现重点景区公交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产业集团)
(六)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21.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支持旅游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鼓励旅行社发展地接业务。对文旅企业品牌创建进行奖补。发挥市级文旅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对全市文旅资源整合优化。鼓励全市涉旅国企与旅游领域专业运营主体合资合作,提升运营水平。到2026年,全市再培育30家规模以上旅游市场主体。(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旅集团)
22.提升旅游服务质量。鼓励旅游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标杆服务员”制度。探索实行旅游购物店无理由退货。完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每季度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评估。大力开展旅游市场信用监管,建立健全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建立旅游投诉24小时内快速处置机制,做到游客投诉意见“不带走”。(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保障措施
23. 健全协调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市旅游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及时协调解决旅游发展中重大问题。统筹用好各类财政资金,鼓励各地设立旅游业发展引导资金,保障旅游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旅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下同)
24.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用好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和“苏旅贷”“乡旅E贷”等专项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管理,丰富信贷产品,支持旅游设施建设运营。
25. 加强产业人才引培。支持宿迁学院、淮海技师学院、宿迁开放大学等院校建设旅游专业人才实训基地。通过“宿迁英才”群英计划、雄英计划,引进一批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
26. 完善旅游统计制度。优化旅游统计调查方法,开展全市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研究。推动游客接待、银联消费、出入境管理等相关数据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