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宿迁市关于建立高效办成“一件事”运行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6180018/2023-00435 分类 政策文件   电子政务    通知
发布机构 经济开发区 公开日期 2023-10-25
文号 宿政办发〔2023〕40号 关键词
文件下载 宿政办发〔2023〕40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高效办成“一件事”运行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时效 有效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宿迁市关于建立高效办成“一件事”运行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宿迁市关于建立高效办成“一件事”运行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025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关于建立高效办成“一件事”运行机制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287号),推行政务服务集成化办理,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好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决策部署,以及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切实解决企业群众跑多次、找多人、填多表以及项目审批材料多、环节多、耗时长等问题,实现企业群众进一个窗口、上一张网,一次办成一揽子事,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二、运行原则

(一)坚持依规依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审查、依规办理,做到程序合法、决定正确。严格按照“一件事”方案公布的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等标准进行受理办理,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推动“一件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实现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域通办办理机制。

(二)坚持便捷高效。按照“减少办事环节、整合办事材料、缩短办事时限”要求,推动业务整合、流程再造和审批服务质效提升,着力构建“材料最少、环节最简、时间最短、信息共享”的“一件事”办理机制。推行“一件事”综窗办理,将受理窗口延伸到“一件事”入口单位,将高频“一件事”下沉到基层,实现企业群众就近办、一次办。

(三)坚持数据共享。按照“一件事”事项办理业务流程,组织梳理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需求清单,深入推进“超级管理员”数据有序共享应用,推动实现政务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或核验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数据供给部门要及时响应数据共享需求,加强数据治理,不断提高共享数据质量和可用性、时效性,确保部门间信息实时共享,实现全流程办件状态实时推送省数字政府政务中台。

(四)坚持协同联动。建立线上接件和线下受理窗口与各联办部门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线上线下审批协同。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同步获取受理信息和有关部门的办理信息,牵头部门综窗做好事项受理、材料流转、分类审批、统一出件等环节的无缝衔接,保障审批服务运转顺畅、按时办结。

三、运行程序

(一)编制清单。根据国家、省制定的“一件事”责任清单和实施方案,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审改办)编制并发布市设“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明确各项具体“一件事”的项目名称、涉及事项、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等,确保责任明晰。市级部门自行制定的“一件事”,由部门自主组织实施,并报市审改办统一纳入市设“一件事”事项清单。

(二)制定方案。牵头部门要按照“一件事”事项清单,组织配合单位共同研究出台具体“一件事”实施方案。责任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编制“一件事”标准化业务流程和办事指南,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

(三)组建综窗。市、县(区)及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政务大厅要设立“一件事”专区,建立帮办代办主动服务机制,推进更多的“一件事”在政务大厅集中办理。牵头部门要设立“一件事”一个或多个综窗,配备专职人员,实行AB岗管理,并在显要位置公开“一件事”办事指南。综窗要严格按照“一件事”要求统一收件,根据标准化业务流程推送各联办单位进行办理,由出件综窗扎口统一出件。综窗应将办理结果和实体证照第一时间送达,并做好签收登记,不得让申请人跑多个窗口办理。

(四)一网(端)受理。市审改办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宿迁旗舰店上设立“一件事”专栏,增加“一件事”模块。各牵头部门负责将各项具体“一件事”申报端口集成至“一件事”专栏,通过单点登陆或系统对接实现统一申报入口、统一用户体系。根据“一件事”运行情况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实现“一端受理”。

(五)协同办理。牵头部门应将“一件事”受理纸质材料(或电子材料)一次性分办给相关责任单位,按标准化业务流程完成办理。各责任单位认为符合条件,准予办理的,应在承诺期限内将办理结果推送牵头部门;不予办理的,需在承诺期限内将决定意见反馈牵头部门。办理部门应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申请人,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将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

(六)业务协调。各牵头部门负责所牵头“一件事”的业务协调、电子证照应用、系统账号维护、场景拓展推进、办件情况公开等。各配合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做好涉及事项的业务配合。相关部门负责动态做好“一件事”办理过程信息和结果信息的数据归集,切实保障“一件事”顺畅运行。

四、运行监管

(一)建立首席政务官(专员)制度。市政府建立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官(专员)制度,并建立名单动态调整机制。“一件事”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首席政务服务官,作为高效办成“一件事”第一责任人,负责“一件事”项目生成、办理、服务、推进,以及办件系统的优化。“一件事”所涉及事项的部门审批处室负责人担任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专员,负责按照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具体做好“一件事”一次办、高效办。市政府依据全省“一件事”排名等情况,作为政务服务官(专员)履职情况的考核评价,评价结果计入部门政务服务能力考核指标。

(二)建立提级办理制度。“一件事”办理过程中,审批人员应严格执行承诺时限办结制度,对于超过承诺时限未办结的,提级由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办理,并于一个工作日内限时办结,办理情况须向同级政府报备。

(三)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根据省数字政府政务中台办件量结果对各县区、各牵头部门“一件事”办理进程进行全程监督,对办件量落后的进行督查提醒。建立“一件事”办理效能月度通报和约谈制度,切实提高办理效率。

(四)建立评价督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一件事”运行情况检查,通过模拟体验、抽查回访、实地调查、系统后台分析研判、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开展“一件事”运行以及便利度、完整度、满意度情况调研督查,不断完善运行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件事”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责任单位要将一件事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大数据管理局要加强数据支撑和数据共享等工作。审改要做好统筹调度做好省政务中台一件事办件数据汇聚监测,协调解决推进中到的困难问题市政府领导对分管部门负责的“一件事”挂钩联系指导,高位推动。

(二)注重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建立“一件事”主动发现和提醒机制,动态了解企业群众诉求,切实解决堵点问题,引导“一件事”清单事项纳入一件事集成办理。各级政务大厅服务台工作人员、帮代办人员、窗口人员要积极做好引导,主动做好“一件事”办理服务。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及时发布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高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认同感

(三)加强督查考核。市政府将一件事”改革工作列入督查事项,对“一件事”推进情况进行动态评价,确保“一件事”改革事项有力有效推进。审改建立运行情况定期排查机制,对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月度进度报告报市政府,将“一件事”落实情况纳入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和年度高质量考核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