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适应新时期对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提高我区应对处置地震灾害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区应急管理局在遵循国家、省、市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及《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组织了《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背景
机构改革以来,应急管理体制实施了重大调整,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发生变化,对地震灾害应对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地震应急预案》由政府印发。
三、过程
2023年初,《预案》初稿完成后,在区应急管理局完成内部讨论,形成修改意见;6月征求区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并按照相关建议进行了修改;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家论证意见进行逐项查证及修改完善,形成《预案》发布稿。
四、《预案》主要内容
《预案》由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监测预警、响应机制、应急响应、恢复重建、应急保障、预案管理以及附则共九部分组成。
(一)总则。主要阐明了《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基本要素。
(二)组织机构及责任。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对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其主要职责进行了调整完善,并明确了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职责。
(三)监测预警。开展地震信息监测与报告、根据地震预警级别发布预警信息,遍告全区人民和有关单位,做好预警准备,进行预警预防行动,采取预警预防措施。
(四)响应机制。根据已知震级、灾害严重程度、自身处置 能力、处置难度、地震发展态势和可能的后果影响等,综合研判,决定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
(五)应急响应。明确了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的应急响应具体措施。
(六)恢复重建。明确了有关部门在调查核实受灾情况、善后处置、社会救助做好保险理赔、调查评估与总结等方面责任,并对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提出了要求。
(七)应急保障。从资金与物资、救援队伍、救援装备、避难场所、科技支撑、技术系统等六个方面明确了应急保障措施。
(八)预案管理。明确了预案制定和修订、发布和备案、监督检查、预案解释部门和预案实施时间等内容。
(九)附则。对应急响应启动令、应急预案终止令、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概况、氯气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原则、氯气安全技术说明书、预案体系与衔接图、医疗救助点、重点场所、应急物资存放地点及联系方式、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地震避难场所分布图、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地震重要应急物资位置分布图、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地震重点部位位置图进行阐述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