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今年4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国办发〔2023〕10号),6月省政府出台《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若干措施》(苏政办发〔2023〕19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外贸工作最新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宿迁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特制定该政策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措施》主要包括12个部分具体内容。
(一)落实“百企参百展”行动。围绕《宿迁市2023年贸易促进计划》,组织好德国科隆展、华交会、日本大阪展、134届广交会、“江苏优品·畅行全球”等展会,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给予不超过50%-70%展位费补贴。
(二)持续扩大进口规模。发挥好国家和省进口贴息政策引导作用,用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进口展会平台,扩大进口规模。推动异地进口企业本地转化,多措并举推动企业自营进口。
(三)强化出口信保支持。发挥“小微企业信保统保平台”作用,推动外贸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2023年全市信保覆盖率超过20%。对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超1万元(不含)的企业,给予不超过当年实缴保费30%的资金支持。
(四)加快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推动《市县(区)共建跨境电商示范区协议》落地,对符合条件综服企业给予资金支持。举办专业招商推介会,培训企业不少于100家次、跨境电商人才不少于1000人次,落实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
(五)稳定加工贸易发展。引进加工贸易企业及配套企业,推动加工贸易高附加值环节向宿迁集聚。支持自贸区联动创新区内企业,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六)培育外资发展新动能。落实省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年内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占比达30%以上,推动年内利润再投资使用外资占比达15%以上。加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申创力度,力争年内获批1-2家。
(七)强化开放载体平台建设。推动7家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积极创建省级低碳园区。推动企业在美国、欧盟、东盟布局海外仓。出台扶持保税物流中心发展的相关政策,推进保税物流中心创建,力争我市首个海关保税监管场所获批。
(八)用足用好自贸协定优惠政策。落实江苏国际贸易“单一窗口”FTA智慧税则查询系统升级特色应用,帮助企业用好用足RCEP等自贸协定关税优惠,组织企业参加全省RCEP中小企业跃升、国别深耕、产业强基“3+X”场专题培训。
(九)强化财政金融支持。用好“苏贸贷”政策,发挥政府产业发展基金作用,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对保单融资的增信作用,抓住2023年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设立外贸产业专项信贷契机,加大外贸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十)完善口岸大通关体系。加快宿迁港中心作业区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打造中心作业区35个2000吨级泊位、集装箱30万标箱承载量的水运“核心区”。推动1-2家远洋外贸箱公司进驻宿迁港与航运支线开展合作,加密宿迁港远洋航线。
(十一)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推广“两步申报”、“提前申报”改革,做到清单外一律不收费。指导企业利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打造“企业自主申报、海关后台审核、系统自动出具”的证书申领新模式,加快出口退税进度。
(十二)持续优化跨境结算服务。深入开展汇率风险管理服务专项行动,出台财政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创新推出“宿汇金”外汇套保业务,支持200家以上优质可信中小微企业办理免交保证金外汇套保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