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青华中学:
针对你校高中收费现状,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现对你校高中收费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一)学费。根据你校高中部教育成本情况,经市政府批准,自2022年秋季学期起,你校高一新生收费标准调整为最高不超过8970元/生.学期。
(二)住宿费。继续按照500元/生.学期执行。
(三)伙食费。单独列账,按实收取,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四)代收费。教材(含磁带)费、作业本费、校服费(农村中学不作要求)、军训服装费、社会实践活动费(仅限门票、交通费、食宿费)、教辅材料费等代收费,应单独列账,按实收取,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二、加强收费管理
(一)严格执行收费管理规定。学费、住宿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按照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插班生按插入班级收费标准收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各项教育资助政策。伙食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你校高中除学费、住宿费、伙食费、代收费外,不得自立项目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二)严格执行退费规定。入学新生在三个月内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学生自行退(转)学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退费时间以学生正式提交书面申请日期计算,当月15日以前(含15日)退学的,退还当月半个月的学费和住宿费;超过15日的,当月费用不予退还。学生受到校纪处分被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不退还已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学生因病休学期间,不交纳学费、住宿费。休学期满复读,按随读年级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三)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你校收费项目、标准、依据、投诉电话等,应在校内收费场所和学校网站醒目位置向学生公示,在招生简章醒目位置和入学通知书中注明。
(四)严格执行收费报告制度。你校应加强成本核算,完整准确记录并核算教育培养成本。每年5月底前,你校应将高中招生简章、收费标准、上一年度的收费收支等情况报送我委。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你校接文后,应结合省、市有关规定认真执行。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