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人社发〔2022〕47号)、《关于印发〈宿迁市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宿财社〔2020〕59号)和《关于做好市区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宿人社通〔2024〕51号)精神,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经单位自主申报,区政社局审核;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经劳动者自主申报、各乡(街道)核实、区政社局对材料进行审核,现对符合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527-8435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