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储备补充公示
- 发布日期:
2024-12-05 - 来源:
- 访问量:1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各地要建设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提前做好项目储备。严格项目论证入库,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要从项目库选择。经村申报、乡镇审核、区审定,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储备补充公示。(见附表)
公示期: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11日
监督电话:0527-88859987(区政社局)
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2024年12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