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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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17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6180018/2021-00055 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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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17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17号提案的答复

宿环字﹝202130                     签发人:朱增银

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17号提案的答复

索铁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提案后,局领导先后2次带队进行调研和会商,专门召集三县、两区(四个功能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同志讨论研究,针对其中的建议,我们采纳了4条、落实了4条,并已将四条建议分别落实到《宿迁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重视扬尘型污染源治理的建议落实情况一是高位统筹推进。围绕大气环境治理问题,市委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市政府主要领导明确每月当成12月来抓”,市分管领导密集调度、数次会办,先后主持召开12次会议,现场点评曝光问题,相关责任人现场表态述职。二是加强工作落实。市污防指办注重工作统筹,加强与市生态环境、住建、城管、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深化联管机制落实。住建部门严格按照建筑工地八有”和市政工地“七到位、七不准”标准,加强各类在建工地扬尘管控防治。城管部门印发《清洁城市”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增加作业车辆、调整洒水频次、实施深度作业等措施,对主次道路实施“机械湿扫+洒水喷淋+高空雾化+人工清洗”组合作业,从“洗、扫、洒、冲、淋”等五个方面实现道路扬尘精细化治理;采取智慧化+信用+三色卡”的方式,对市区480辆渣土车实施全过程、全链条管理,有效避免渣土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扬尘污染。市公安局联合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城市外围货运车辆管控,严查严处闯禁区、超限超载、抛撒滴漏等违法。三是落实经费保障。市财政在每年安排污染防治攻坚专项经费1000万元的基础上,每年再安排扬尘管控专项经费和市区道路洒水经费700万元,用于建筑工地扬尘管控督查和道路洒水抑尘,全力支持打赢蓝天保卫战。

2.关于严格控制流动型污染源的建议落实情况。一是加快结构升级。推进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上半年共淘汰国三车辆971辆,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对新进入运输市场的车辆严格实施燃料消耗量核查,严禁高油耗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市区计划新增公交车100辆,均为新能源车辆,马上投入运行。二是加强配套建设。加强对市区道路、环城路等路段改造,目前工程项目进度已完成60%以上。按照省“2021年底前,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要求,上半年已建成充电设施230个,其中直流桩57个、交流桩173个。三是减少交通污染。市公安局持续在高峰时段对加强对市区各易拥堵路段进行交通秩序强化管理,加强车辆抽检,禁止国三(含)以下车辆通行,发挥好11套遥感监测设备作用,严查超标车辆,先后共查处监测数据不达标车辆300余辆次,移交查处212辆次,累计处罚排放不达标车辆640辆次。四是落实奖补政策。出台市区老旧汽车提前淘汰奖补政策,对在规定期间提前淘汰的老旧汽车按照每辆车不超过3000元奖补。截止目前,已累计拨付奖补资金1630万元。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累计拨付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1.2亿元,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0.305亿元。

3.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重点整治的建议落实情况。一是淘汰“两高”产能。今年以来,按照省标杆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要求,排定两高”行业产能淘汰和压减项目20项,重点行业绿色工程14项,已分别完成1510项,其他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二是注重典型引领。出台《宿迁市绿色标杆”示范企业申报实施方案》,按照“工艺装备先进、全流程自动监测监控、排放标准最严”等要求,在玻璃、膜材料、热电、冶炼、人造板制造等行业培育一批绿色标杆示范企业,已完成国电、南钢、韩力新材料等6家企业认定,各项惠企政策也正在落实。三是加大绿化投入。每年安排绿化建设及养护资金1.5亿元,支持中心城区园林绿化及公园建设与养护。目前,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已达到43.86%,城市绿化面积的增加,有效推进了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2021年,中心城市编排园林绿化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共55项,其中,2021年底完工39项,跨年实施16项,工程类别包括公园绿地景观、道路景观工程、防护绿地景观、林荫城市建设,各项工程正有序推进。四是管好餐饮油烟。截至目前,已完成对市区2052个餐饮油烟经营户开展餐饮油烟综合整治和“回头看”。明确非商用建筑内禁止新批准建设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项目,对重点管控区域烧烤店及面积100㎡以上餐饮店(无油烟排放餐饮店除外)安装在线监控,加强执法检查,基本取消露天烧烤。五是严格项目审批。严控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对不满足本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于未按期完成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县区暂停暂缓受理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能评相关手续。截至十三五末”,我市单位GDP综合能耗为0.27吨标煤/万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4.关于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大气环境保护投资的建议落实情况一是落实好惠企政策。在绿色标杆示范企业培育过程中,专门明确给予应急管控豁免、排污总量优先、环境税减免和资金支持等政策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募集资金用于大气污染治理等,协助企业争取中央、省环保专项资金1000余万元。二是加强污染来源分析。先后通过租赁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综合立体监测车,采购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走航车等科技设备,依托信息化分析研判平台和手机APP,委托第三方专业驻场服务团队跟踪研究,进一步摸清我市污染源排放规律,找准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子,为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提供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三是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推广力度。大力发展光伏、风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新能源装机容量达到260万千瓦。其中,泗洪县光伏发电领跑者基地项目年发电量14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煤52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28万吨。2020年,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量3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33%,占全市全社会发电量的29.84%。其中光伏发电21.1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81%;风力发电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3.84%,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四是完善信息披露与报告制度。运用好“宿迁环保”“263在行动”“速新闻”等平台,加强重大环境信息、政策解读与环境质量宣传。今年以来,累计开展累计宣传报道70余次,发放宣传册23000余本,张贴宣传海报42000余张,散发各类宣传彩页61000余份,悬挂条幅1200余条。通过“速新闻”平台开展“法规实施在宿迁、扬尘防控我当先”主题直播活动,引导市民互动参与《条例》宣贯活动,有奖知识问答活动近3万人参与,速新闻直播8万人在线参与。每月公布全市及三县六区空气环境质量情况通报,环保工作透明度和公众满意率持续增强。

以上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我局将继续与您保持联系,继续倾听您的意见和建议。再次感谢,并衷心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生态环境工作。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2021731

人:84338618

联系电话:仲  

    送:市政协提案法制委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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