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商服务局,各产业园,各乡(社区)党委、政府(管理办),区各部门,区各直属单位,各国有公司:
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同意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9家省级以上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苏办〔2017〕28号)《关于印发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9家省级以上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苏审改办〔2017〕25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发〔2017〕120号)等文件精神,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已于2017年9月29日挂牌成立,现将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职能和内设处室明确如下: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共资源交易、政务服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
(二)负责办理区级部门划入的涉及市场准入、投资管理、社会事务、工程许可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负责规范全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入区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四)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检查考核;负责对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国有投资(含国有资金)工程项目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和国有产权交易等规范性文件;负责进场交易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及中标等交易活动的服务。
(六)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和指导乡(社区)政务服务工作。
(七)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处室设置
(一)综合处
负责党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日常政务和事务工作;负责文秘会务、信息宣传、接待信访、档案统计等行政事务工作;做好预算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效能考核;负责网上审批平台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拟定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行政审批政策法规的宣传、推动和实施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流程优化、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工作;负责审批程序的合法性审核。
(三)经济事务审批处
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务、经信、发改、安监、工商、质监、食药、税务、公安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并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络。
(四)规划建设事务审批处
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土、规划、建设、环保、交通、水利、抗震、民防、城管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并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络。
(五)社会事务审批处
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金融、教育、体育、卫生、计生、社保、民政、人力资源、文化、文物、旅游、广电、新闻出版、林业、粮食、农机、农委、司法、民族宗教、侨办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并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络。
特此通知
中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