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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力商务中心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 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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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XSDSQ[2025]006

1.招标条件

宿迁市迈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恒力商务中心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监理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迈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恒力商务中心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园内

2.1.2 项目规模:装修范围为B-3#楼和B-4#楼,B-3#楼建筑面积约1.1万㎡;B-4#建筑面积约4.4万㎡。投资估算约19600万元监理费用约98万元

2.1.3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1.5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完成总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暂估价的3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暂估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暂估价7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价款的95%;余款待缺陷责任服务期满且全部工程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如下:恒力商务中心B-3#楼B-4#楼的全部装修工程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以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和质保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3.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资质;

3.2投标人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任何监理职务(须提供承诺书)。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3.4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条件:

3.6.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6.2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3.6.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h.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2503129:00至20250318 17:30。

4.2线上登记获取,将登记所需资料发至微信(18360032585)(所需材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4.3联系电话:18360032585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03月241430分,

开标地点为:宿迁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部一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宿迁市迈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址:宿迁市君临国际A12

人:吴娜

人:李范范

   话:0527-88856599

   话:18360032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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