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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家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 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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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谐家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万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和谐家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谐家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工程项目

2.1.1建设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控制价:651212.86元

2.1.3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1.4 其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无息)。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和谐家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工程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 09:00至2024年10月12日 18: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微信获取,(报名所需材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后扫描。)

报名联系人:陈工  15370022750(微信同号)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15:00;

5.2开标地点:朱庄社区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人:宿迁市万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址:宿迁经济开发区中兴君临国际广场A7楼东侧

人:殷主任

人:陈俊达

   话:18068202400

   话:15370022750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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