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6180018/2024-00039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机关事务    报告
发布机构 经济开发区 公开日期 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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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1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本报告通过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http://kfq.suqian.gov.cn/)和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公布。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联系(联系电话:0527—88859630,邮政编码223800,电子邮箱地址jkqz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区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系列决策部署,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加强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编制公开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36月梳理了部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共涉及7个领域60个事项)和主动公开目录73项,并上报公示。2023年稳岗就业领域公开信息27条、乡村振兴领域信息公开13条、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9条、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18条、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公开28条,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公开13条,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信息公开9条,共涉及规范性文件0件。

二是行政执法和办事服务公开。2023年开展双随机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依法公开行政执法内容,做好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基本信息和执法结果信息。做好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事项维护和一件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

三是发布政策解读。2023年,组织制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稳岗留工保障经济有序运行实施细则》,以及文件政策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未收到过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的纠错和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均按要求填报《宿迁经开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报送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经常性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速新闻以及局政务公开告知栏上,及时公开工作动态、群众所关注的民生热点等最新信息,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

组织专人专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定期自查工作,对信息公开程序的规范性、信息分类的准确性、信息发布及时性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4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

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

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利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离上级有关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公开方式和渠道不够多元化,公众参与度有待提高。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透明、便捷、真实的政府信息服务。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邀请区党政办政务公开业务人员对全局相关业务人员开展一次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和规范化水平,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和业务的熟练程度。二是提高政务公开的全面性。丰富信息公开渠道,整合民政、人社、卫健、农业农村等条线部门资源信息,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打造更加智能化的数据开放平台。三是加强公众参与率。加强对公众的政务公开意识培养,大力宣传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的认知、参与率和热情,创新政府信息公开互动的方式,增加公众参与的便捷性、互动性和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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