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5号)等文件要求,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下坝厂房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方案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4日,征求意见期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系。
联系人:马玮
联系电话:18951520905
通讯地址:宿城区发展大道888号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十楼
附件:《下坝厂房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3日
附件
下坝厂房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8修正版);
(4)《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
(5)《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自然资规〔2023〕7号);
(6)《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138号);
(7)《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中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工作的函》(苏自然资函〔2020〕284号);
(8)《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当前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0〕442号);
(9)《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
(10)《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
(11)《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1〕20号);
(12)《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13)《宿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4)《宿迁经开区JK-07单元(南蔡乡)详细规划》;
(15)《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宿迁市所辖各县(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宿政规发〔2023〕17号);
(16)宿城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最新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等资料;
(17)成片开发拟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及其他资料。
二、基本情况
本方案成片开发片区范围位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隶属于经开区三棵树街道。东至废黄河、南至钟堂组、西至镇区、北至东堤组。
本方案涉及经开区南蔡乡南蔡居委会、长庄村2个行政村(居),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39.7063公顷(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外部水、电、气、热、通讯和消防基本具备地块开发条件。
三、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区自成立以来,备受瞩目,围绕宿迁市第一家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的核心要求,承担了生态文明与创新发展先导区、区域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市域产城融合示范区的角色定位,承载着宿迁市给予的殷切期望。经开区以宿迁打造长三角新消费目的地城市和国内特色产品消费中心为契机,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升园区消费服务水平。
为推进产城联动,打造产城融合样板区,按照征收一片、建设一片、建成一片的总体要求,统筹编制重点建设区域成片开发方案。以系统性、完整性、连片区为原则,一方面补齐设施短板、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能级,促进区域合理城市化进程;另一方面进一步挖掘存量建设用地资源,以保护区域农民利益为前提,以片区为整体功能单元开展插花地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切实发展土地资源高效配置的作用。最终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发展目标,高效配置土地资源、提升城市功能,强化生态服务功能,推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本方案拟定的成片开发片区基于现状及总体规划、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要求,经开区以绿色食品、智能家电、新能源和新一代电子信息等产业的转型升级为发展重点。加快建成产业服务能力更强、生态环境更优、城市品质更高、人民生活更幸福的产城融合样板区。
实现功能:
立足产城融合理念,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特色城郊镇,农业方面重点发展休闲农业、生态农业等特色农业,打造特色农业生态园,工业方面重点发展食品深加工和生物科技等产业,服务业重点发展乡村旅游、智慧物流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
五、公益性用地
本片区为工业主导型片区,片区内绿地与广场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等属于公益性用地,占片区总面积的29.15%,符合《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138号)的规定。
六、规划符合情况
1、本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发展定位、要求,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2、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
3、根据《宿迁经开区JK-07单元(南蔡乡)详细规划》,片区规划地类包括绿地与广场用地、工矿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和道路用地等,本方案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七、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情况
本方案避让了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及生态管控区域。
八、拟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实施计划
成片开发范围内拟建设项目以商住项目为主,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项目,计划在2024至2028年分批次启动土地征收工作。
九、选址适宜性
项目选址未见现状地质灾害,未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不存在土壤污染,不存在矿产压覆以及不存在文物遗存。
十、落实被征地群众安置补偿、维护群众利益的计划措施
1、征地补偿标准:参照《市政府关于公布宿迁市所辖各县(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宿政发〔2020〕116号)的标准执行。
2、征地安置: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计划通过货币安置、社保安置、搬迁安置相结合的安置方式,可以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3、征地程序:征收土地涉及的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将严格按规定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
十一、土地利用效益评估
(一)土地利用效益:有效整合区域内土地资源,促进各板块土地资源要素的统筹利用,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二)经济效益:下坝厂房片区的建设,有利于推动经开区成为产城融合发展样板区,促进开发区的高质量发展。
(三)社会效益:下坝厂房片区的建设,有利于完善区域市政基础设施、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就业率,保障公共利益。
(四)生态效益:下坝厂房片区的建设,有利于促进区域生态资源整合、生态功能强化。
十二、结论
《下坝厂房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下坝厂房片区位置示意图
(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