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经开区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人民更加满意的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有效】
索引号 016180018/2021-00072 分类 政策文件   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经济开发区 公开日期 2021-08-16
文号 宿开管〔2021〕35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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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宿迁经开区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人民更加满意的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有效】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印发《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坚持

以人民为中心建设人民更加满意的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各部门、各招商局、科创园、驻区各单位,各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人民更加满意的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已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816

(此件公开发布)


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建设人民更加满意的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人民更加满意的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2139号),全面推动经开区法治园区建设各项工作落实,结合经开区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深化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园区实践,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人民更加满意的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经开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六增六强、加快四区建设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正确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全过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决定、每一宗执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统筹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统筹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这一主体工程,示范带动法治园区、法治社会建设,努力把法治打造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聚力推进经开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立足实际。立足经开区区情民情,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人民群众法治需求等综合因素,借鉴各地先进经验,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确保各项举措行得通、真管用。

三、总体目标和工作内容

经过持续不懈的努力,到2021年底,力争创成2个法治示范乡(街道);到2025年底前,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机制更加完善,法治园区建设基本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的机制更加完善,对法治建设满意度保持在90%以上。

(一)全面推进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的政务公开。党政办公室牵头,相关单位和部门配合,重点抓好以下工作落实,一是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信息公开,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简化办理流程,减少行政审核,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二是继续完善区门户网站建设,设置公示公告、法规公文、政策解读、重大项目等栏目,依托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微信、速新闻、宿迁日报、宿迁手机台等新媒体资源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三是狠抓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印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扎实做好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部署和推进落实,着力抓好五公开机制完善、三项清单梳理、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等工作。四是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公开。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五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规定要求,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大力推进教育、卫生健康、公共财政、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安全管理、行政执法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突发事件、重大疫情、公共安全等信息发布,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和经济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及时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服务为民,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框架内运行。依法全面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保护环境职能,着力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经济活动的行为。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健全强有力的行政执行系统,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二是提升行政审批效能。行政审批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全面坚持便企惠民导向,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持续深化不见面审批一件事改革,压缩环节、简化流程,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全办、马上就办、窗口代办,全力打造速办”“帮办”“免费办” 品牌。纵深推进工业企业全生命周期审批服务改革,强化“1+N”联合会办和项目审批节点提醒机制,实现企业开办0.5个工作日办结,工业项目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四证齐发常态化,大幅提升项目审批速度。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破除隐性准入壁垒,普遍落实非禁即入。会同司法行政部门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凡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下沉,扩大基层审批权力,探索实施公共服务事项跨村(居)通办,建立家门口的便民服务体系,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2022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三是降低各类税费负担。财政局牵头,相关职能单位和部门配合,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深化涉企收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违规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加大力度清理整治第三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等行为,保持区内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市项目最少、标准最低。全面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涉企收费行为,无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全面推广宿易贷融资服务模式,有效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和融资门槛,依法纠正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等做法。

(三)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刚性约束。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司法局)牵头,相关单位和部门配合,重点加强对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影响其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全面清理和废除不适应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每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涉及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利用的合同,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对外签订。二是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党政办公室及相关单位和部门要严格落实《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操作规则、工作流程,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重大决策必须经党工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在会前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未经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定期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后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执法单位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禁止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产权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妥善解决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宗执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区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动态保持在90%以上。四是持续改进监管模式。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司法局)牵头,相关单位和部门配合,持续改进传统执法监管模式,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执法监管方式,实现对监管事项、设定依据、监管流程、监管结果等全覆盖。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对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点领域监管,形成全覆盖、零容忍、保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五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带头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而受到损失的,依法对相关企业和投资人予以补偿。对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易发多发领域实行重点治理,探索通过法治方式解决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完善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将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

(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司法局)牵头,相关单位和部门配合,重点抓好以下工作落实:一是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紧扣人民群众法治需求,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广覆盖行动,将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逐年加大对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投入。构建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以群众满意度来检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成效,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显著提升。二是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深化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行动,开通便民惠企绿色通道,配套完善全方位、全流程、无障碍的公共法律服务。大力研发公民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产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构建法律即生活服务项目体系。加大对低收入人口的法律帮助,依法保障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青少年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三是增强全社会法治建设共识。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出台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制清单,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媒体公益普法三大机制基础上,升级构建“3+N”普法责任体系,增强普法合力。加大普法宣传投入,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将普法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体系。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加强对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培育全民法治信仰。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加强对热点案(事)件的法治解读评论,强化舆论引导,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四是构建便民利民的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完善信访诉求分级负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机制,畅通和规范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设全面覆盖民事、商事、行政等领域的线上线下非诉讼纠纷化解综合平台。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发挥人民调解主渠道作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大力推行律师诉前调解,建立健全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基本实现小事不出网格,一般事不出村居(社区)、大事不出乡(街道)、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不出区,企事业单位矛盾纠纷本单位内解决,行业、专业矛盾纠纷本领域内解决。

(五)支持和鼓励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司法局)牵头,相关单位和部门配合,重点抓好以下工作落实:一是全面梳理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清单。坚持把人民参与融入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全面梳理人民参与促进重大决策、执法监督、普法宣传等法治事项清单,逐步健全参与司法的途径方式方法,规范建成并有效运行人民参与和促进的基础平台、工作机制、工作力量,引导形成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合力。二是推进人民参与和促进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覆盖广泛、协调有序、运转顺畅的人民参与、促进、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善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畅通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的渠道。组建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队伍,加大对行政执法活动监督力度。三是完善法治建设满意度调查机制。建立完善以群众满意度为导向的法治政府建设调查机制,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社会人士的广泛监督,鼓励全社会依法开展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引导人民群众提出法治政府建设的合理意见建议,及时反映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民意数据库,定期汇聚实体、网络、热线平台、微信群和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征集的意见建议。探索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民意采集点,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 贴近人民群众优势,广泛开展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群众评议和民意调查。

(六)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法治工作队伍。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区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贯彻落实《宿迁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对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导致发生严重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二是打造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组织宣传统战部负责推进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着重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完善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免责、履行职务受侵害保障救济、不实举报澄清等制度。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司法局)负责加快推进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健全职业道德准则、执业行为规范,完善职业道德评价机制,建立法律从业人员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三是加强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司法局)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根据工作需要普遍建立以内部法律顾问为主体、外聘法律顾问为补充的法律顾问队伍,2021年底前实现党工委、管委会及各乡(街道)法律顾问全覆盖。

四、工作要求

《市政府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人民更加满意的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是市委市政府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人民更加满意的法治政府,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落实《市政府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人民更加满意的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经开区法治园区建设,是全区上下的共同责任。市委依法治市办已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各牵头单位务必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能,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要全力以赴,紧紧围绕方案明确的内容认真进行细化分解,高标准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如期实现既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