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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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 016180018/2023-00267 分类 政策解读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其他
发布机构 经济开发区 公开日期 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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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近日经开区党政办公室印发了《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2112月,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联合印发《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方案》,在县级及以上城市开展试点。经过积极争取,20227月宿迁市作为南水北调东线代表城市,列为国家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为国家首批试点、全省唯一地级市。

为推动国家试点取得实效,区建设局制定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先后征集产投集团、区投促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部门以及乡、街道意见建议,收集到意见全部予以采纳,修改完善后形成此稿。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有三个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总体目标是,到2023年,跨区域的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体系初具规模,全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3%以上,再生水利用配置管理体系逐渐完善;到2025年,再生水利用配置体系较为完善,全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8%以上,利用领域进一步扩大,再生水利用配置管理能力走在全国前列,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再生水利用配置典型模式。

第二部分,建设任务。包括十项重点任务。一是优化再生水利用配置规划布局,按照分质用水、就近利用、统筹配置的思路,合理规划再生水生产、输配及利用设施布局。二是推进再生水配置管网系统建设,统筹规划供水基础设施合理布局,开展取水站点建设,基本建成符合经开区实际的配置管网系统。三是推动再生水生产工程建设,采用再生水厂和人工湿地等工程对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深度处理,提高再生水生产能力和品质,到2025年底,建成2处生态湿地、1座工业水厂。四是实施推进工业企业再生水利利用。将再生水厂作为工业园区工业生产用水的重要来源,严控新水取用量,创建一批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企业。五是实施再生水河道生态补水工程。扩大再生水用于河道生态补水规模,新增再生水生态补水河道5条以上。六是实施再生水杂用工程。新建再生水利用取水站,实施再生水利用改造和新建工程,提高再生水利用率。七是探索再生水农林灌溉工程。实施高铁生态林、东沙河生态绿地等再生水利用工程,推动农业节水。八是完善落实再生水利用配置机制,落实中心城市再生水利用配置管理办法,完善再生水价格及监测机制,推动规范化制度化。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要素保障、强化推进落实、制定激励制度、加强宣传引导5个方面。建立由经开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协作和调度机制。加强资金、土地、政策等要素支持保障,加大政府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投入力度,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建立健全考核监督机制,将完成情况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内容,定期督查通报。按照2023年中期评估和2025年终期评估节点,推进试点项目建设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