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背景及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年份为普查年份。根据《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省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9〕97号)和《市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20〕14号)要求在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即将实现的重要历史节点,人口发展进入重要转折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制定下一阶段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人口发展战略的重要依据。同时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和完善未来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的基础,也为教育和医疗机构布局、儿童和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工商业服务网点分布、城乡道路建设等提供决策依据。
二、普查的目的
1.掌握2010以来人口变化和发展趋势;
2.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
3.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4.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5.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以及户籍登记地在我区但普查标准时点住在我区行政区域外的自然人,不包括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属于对象:
1.凡普查标准时点在我国境内的自然人,无论是大陆常住人口、港澳台人员还是外国人。
2.在我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包括驻外使领馆人员、出国留学人员、外派劳务人员。
不属于对象:
已经在境外定居的中国公民,来华出差、旅游等在我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普查方法
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也要登记普查信息。
五、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主要内容
这次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
六、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