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批复
- 发布日期:
2025-01-20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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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进行批复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你局要认真按计划落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和执法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特此批复。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有效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我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监督执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及时有效地发现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有效实现“双降、双控、一杜绝”目标,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强化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结合我局执法人员数量、技术装备、经费保障等现状,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落实,完善执法体系,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依法行政。
(一)对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要求的40家重点检查单位现场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开展执法检查。
(二)依法及时查处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依法及时查处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和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加强“两法衔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涉嫌安全生产犯罪的案件移送率达100%。
(四)切实规范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率100%,自由裁量适用细则使用覆盖率100%,执法系统使用率100%,对直接实施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依法结案率达100%,实现行政复议“零撤销”、行政诉讼“零败诉”。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及相关工作日测算情况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区应急管理局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共计为4人(名单见附件2)。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48×4=992个工作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共506个工作日。结合近三年工作安排情况,测算项目包括:
(1)参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30个工作日×2人,60个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30工作日×2人,60个工作日。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相关工作,起数×(调查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处理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2起×(30日×2人+5日×2人),140个工作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件数×(现场核查处理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处理情况回复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10件×(3日×2人+0.5日×1人),65个工作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30工作日×2人,60个工作日。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等,约为30个工作日。
(7)开展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约为6个工作日。
(8)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约为15个工作日。
(9)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约为10个工作日。
(10)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约为60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确定,共406个工作日。结合近三年工作安排情况,测算项目包括:
(1)机关值班,共140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约为60个工作日。
(3)检查指导乡(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作,约为56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约为60个工作日。
(5)病、事假,约为20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等,总法定年休假约为40个工作日。
(7)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措施文件、工作推进、总结汇报材料的起草、审核、印发等,约为30工作日。
4.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它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992-506-406=80个工作日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
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简称监督检查),是指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采取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措施的行政执法行为。
结合省应急管理厅执法工作要点安排及线上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要求,综合考量我区生产经营单位实际情况及我局执法人员、装备等情况,2025年度我局80个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监督检查单位40家,并结合检查情况依法采取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措施。对检查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以外的企业,按照国家、省、市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开展以服务为主,执法为辅的监督检查,通过各种方式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一)检查单位40家
重点检查单位范围包括:重点危险化学品使用A级、B级企业、人员密集、涉爆粉尘企业、有限空间企业,监管范围内近三年发生过亡人事故的企业等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内5年内未检查企业。相关重点检查单位名单、监督检查时间见附件3。
五、监督检查相关要求
(一)现场监督检查的内容
根据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具体现场检查方案,明确监督检查对象、检查区域和主要检查事项,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事项应结合《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被检查行业领域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并参考以下内容选择确定: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及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7.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9.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0.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2.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6.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7.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9.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0.按照《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落实管控措施、报告较大以上风险情况;
21.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现场监督检查结果的处置
现场监督检查结果应按有关规定并结合下列要求进行处置:
1.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应制作现场检查记录;
2.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应当当场督促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跟踪整改;
3.对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应及时复查并制作复查意见书;
4.对检查、复查发现存在非法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立案查处;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5.执法检查形成的相关执法资料应及时建立台账档案。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提高素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做好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和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工作水平,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既持续关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又要聚焦安全管理基础薄弱、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其他行业领域,严厉查处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对本计划附件中安排检查的企业,科学制定具体的监督检查方案,明确监督检查区域、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认真按检查方案执行,确保监督检查计划的严肃性。深入推进“逢查必考”,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关键少数”,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考试过程,切实提升考试质量。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程序合法,事实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
(三)严守纪律,秉公执法。既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展示执法刚性,又要强化指导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体现执法温度。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守廉政底线,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主动接受监管对象、相关部门、社会公众的监督,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切实维护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风清气正的氛围。
附件:1.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2.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重点检查单位名单
附件1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执法人员 |
性别 |
年龄 |
执法证号 |
执法种类 |
备注 |
陈东雷 |
男 |
45 |
10130624031 |
综合执法 应急管理 |
|
叶 楠 |
男 |
37 |
10135124027 |
|
|
韩镇隆 |
男 |
39 |
10135124028 |
|
|
许志男 |
男 |
27 |
10135124032 |
应急管理 |
|
附件 2
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重点检查单位名单
(共40家)
序号 |
企 业 名 称 |
检查时间 |
序号 |
企 业 名 称 |
检查时间 |
1 |
江苏昊霖乳胶制品有限公司 |
1月 |
15 |
江苏恒嘉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5月 |
2 |
江苏金鹰绢麻纺织有限公司 |
1月 |
16 |
江苏满盈包装有限公司 |
5月 |
3 |
江苏铭度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
2月 |
17 |
江苏瑞丰包装有限公司 |
5月 |
4 |
晨风(宿迁)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2月 |
18 |
江苏百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6月 |
5 |
宿迁添成服饰有限公司 |
2月 |
19 |
江苏黄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6月 |
6 |
江苏德华纺织有限公司 |
3月 |
20 |
宿迁美如意帽业有限公司 |
6月 |
7 |
江苏祥泰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
3月 |
21 |
中润光能科技(宿迁)有限公司 |
6月 |
8 |
宿迁市天成气体有限公司 |
3月 |
22 |
中楚(江苏)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7月 |
9 |
江苏韩电电器有限公司 |
3月 |
23 |
江苏瑞尚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7月 |
10 |
江苏东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4月 |
24 |
江苏世信胶粘带制品有限公司 |
7月 |
11 |
江苏弗兰德齿轮制造有限公司 |
4月 |
25 |
江苏万基乳胶有限公司 |
8月 |
12 |
新约克风机(宿迁)有限公司 |
4月 |
26 |
江苏信诺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8月 |
13 |
优博络客新型建材(宿迁)有限公司 |
4月 |
27 |
江苏志威乳业有限公司 |
8月 |
14 |
江苏广源包装有限公司 |
5月 |
28 |
宿迁市祥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
8月 |
29 |
侨森电池(江苏)有限公司 |
9月 |
35 |
宿迁市光凡包装有限公司 |
10月 |
30 |
实联新能源电池宿迁有限公司 |
9月 |
36 |
宿迁市华冠帽业加工厂 |
10月 |
31 |
宿迁贝斯特服帽有限公司 |
9月 |
37 |
淳联(宿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11月 |
32 |
宿迁盛佳帽业有限公司 |
9月 |
38 |
江苏洋溢电器有限公司 |
11月 |
33 |
江苏德石润滑油有限公司 |
10月 |
39 |
宿迁市金冠帽厂 |
11月 |
34 |
宿迁市诚远包装有限公司 |
10月 |
40 |
宿迁市远通包装有限公司 |
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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