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组织对鲜之然(天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进行了审查。经审查,该企业符合食品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条件(名单附后)。
特此公告。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10月24日
名称 | 关于新办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的公告(2024年第4批) | ||
索引号 | 016180018/2024-00499 | 分类 | 食品安全 食品药品监管 公告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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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组织对鲜之然(天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进行了审查。经审查,该企业符合食品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条件(名单附后)。
特此公告。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