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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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江苏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18名国有企业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索引号 016180018/2024-00005 分类 人事信息   人事工作    公告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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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18名国有企业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江苏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18名国有企业人员笔试已结束,现就资格复审相关的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地址

考生可登录宿迁市公共招聘平台(网址:http://218.93.212.38:12123/grm722gpyy/login,在查询成绩栏目下查询自己的笔试分数和职位内排名。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4113 (上午9:00-12:00

三、资格复审地点及咨询电话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49咨询电话:052788859912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要求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其中: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明(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开具确有困难的,最迟可在考察前提供);报名时在职、资格复审时已辞职的人员,还需提供辞职证明、离职证明或解聘合同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其中报考01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报考07岗位、08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具有2年以上企业上市培育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材料要求另行通知)。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审核。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缺席资格复审,视同自动弃权。

2.经招聘主管单位现场审核,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招聘简章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考生无异议的,经审核,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3.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现场缴纳面试费100元(免笔试考生已缴纳过面试费,无需再次缴纳)。

4.考生无特殊情况不得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由本人书面授权,由被委托人携带本人及考生的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参加资格复审。

5.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及面试时间,将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附件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参加笔试考生)

    附件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免笔试考生)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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