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宿迁安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汽车零部件、智能化托盘、周转箱和卫生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7-88859399;
通讯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888号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邮政编码:223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和编制人 |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10万吨汽车零部件、智能化托盘、周转箱和卫生箱项目 |
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法尔胜项目用地、西至富民大道北至金苏信项目用地、南至南京路 |
宿迁安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编制单位:江苏海天节能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编制主持人:邓洋 |
宿迁安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购买94亩土地,新建厂房40000平方米。购置注塑机、破碎机等生产设备,购买PP颗粒、PE颗粒等原辅材料,建设年产10万吨汽车零部件、智能化托盘、周转箱和卫生箱项目。 |
1、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宿迁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外排至西民便河,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中洗涤用水标准全部回用不外排。 2、注塑及造粒废气经集气罩一次收集+车间密闭负压二次收集+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TO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OO2排放;污水站恶臭采用密闭加盖并喷洒除臭剂等方式,进一步降低污水站恶臭气体对周围影响。 3、项目噪声经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