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对鲜之然(天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申请进行了审查。经审查,鲜之然(天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332137100581)符合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条件,准予注销。
特此公告。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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