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综合保税区更新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
2024-07-10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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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GC[2024]015
宿迁国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宿迁综合保税区更新项目已经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宿开审批备〔2024〕8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本工程位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宿迁综合保税区(振兴大道以西,澳门路以南)
1.2 工程规模:
厂房面积10650㎡,消防改造91213.24㎡。
1.3 设计周期:30 日历天,不含方案审查时间;其中节点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方案设计成果审批合格后 10 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及初步设计概算;方案通过后 13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建筑方案设计成果通过招标人审批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30%(同时扣除预付款),完成合同内的设计内容并通过招标人审批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7%,余款待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每次付款前,设计人应提供与付款金额相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宿迁综合保税区更新项目设计包含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含设计概算)、原建筑消防改造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1.7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本次项目设计工作范围为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工程设计,以及红线内外与建设工程相关的连接道路(配套行道树、管网)、给排水、供配电(含新建配电房设计)等衔接设施设计。应完成的工作但不限于包括各专业(项)的方案设计(含单体方案设计构思及总说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建筑节能方案;)初步设计(含主要设备清单、概算编制)、原建筑消防改造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设备材料选型表及物料表)、对应设计阶段的主管部门意见征询、报批报审工作、现场设计服务、需要设计参加的各项验收等。
专项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含钢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设计,室外景观绿化、道路、管线综合、雨污管网、市政配套、汽车充电桩、室外工程二次机电等。同时承担招标人单独发包的专项设计成果的审核及专项设计单位的管理。以上未列出但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他特殊工程设计均包含在设计范围内。
1.8招标控制价:550000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3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3.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 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3.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4.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4.4.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 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4.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4.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4.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4.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4.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6 其他条件:
4.6.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6.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6.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6.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5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6.6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一)投标文件提供时间:2024年07月11日至 2024年07月16日
(二)获取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至邮箱(626122870@qq.com):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联系人:从容,联系电话:18068229792
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投标人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8日 14时 30分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苏北工业技术研究院A栋2楼C201;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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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宿迁国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宿迁兴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苏北工业技术研究院B栋11楼1103 |
地 址: |
苏北工业技术研究院B栋11楼1105 |
联 系 人: |
和锦锦 |
联 系 人: |
蔡晓庆 |
电 话: |
0527-88859791 |
电 话: |
15152428817 |
传 真: |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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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223800 |
邮 编: |
223800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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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578625594@qq.com |
2024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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