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6180018/2025-00039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机关事务    报告
发布机构 经济开发区 公开日期 202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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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1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和省、市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公布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如需咨询,请与财政局综合处联系(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888号商务大楼407室,邮政编码:223800,联系电话:0527—8885980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2下发《关于批复2024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宿开财〔202411号)文件,要求全区各预算单位按序时进度完成2024年预算公开工作。经审核把关,全区所有预算单位均能够按照预算政务公开内容要求,及时在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完成预算公开工作,本次预算公开主要涉及53家单位。与此同时,2024年政府采购项目及时在苏采云平台对外信息公开,全年累计公开采购计划102项(含电脑)、采购意向37项、采购项目37项,涉及金额4997.22万元,制定公开项目评审报告1份,为宿迁市开源置业有限公司出资建设的开源古楚名苑日间照料中心零星改造工程,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对评审结果及时在宿迁经开区管委会官网上进行公示、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市、区相关工作要求,推进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规范性。实行政府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等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到位。同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力度,提高工作人员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确保了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积极强化政务平台建设,坚持“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依托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江苏省政府采购云平台(“苏采云”)、速新闻等公开渠道,加强财政政策信息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动态化。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完善领导组织架构,强化政务公开机构队伍建设,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落实AB岗工作制度,确保工作的连续性。认真贯彻落实《经开区财政局2024年党务、政务、法务和业务四务学习计划》学习要求,组织学习,强化应用,提升业务水平和能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

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

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利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与财政职能的探索融合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有待提高,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二是在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性等工作方面存在不足。

今后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各类财政信息和数据特点的分析,打破信息壁垒,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丰富公开形式和渠道,实现财政业务与政务公开的有机融合。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及业务培训,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助力建设阳光透明财政和服务型财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财政局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未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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