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6180018/2024-00033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机关事务    报告
发布机构 经济开发区 公开日期 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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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1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市、区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联系。(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邮编:223800;电话:0527-88859060;电子邮箱:sqjkqxzsp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行政审批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按照《条例》相关规定,严把信息审核关,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年通过信用宿迁网站、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宿迁市速新闻、宿迁日报等媒体,以及区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栏、信息发布屏等渠道公开发布政府信息10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3件,其中邮寄申请3件,所有申请件都在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大厅宣传栏、报刊等信息公开平台作用,积极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制定《2023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目录》《2023年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严格信息发布流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事项流程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形成了包括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网、苏企通平台、宿迁速办平台等政府信息公开体系。按照信息公开需要,动态调整完善公开栏目,强化内容更新维护,做到网站平台科学管理。及时推送更新信息,充分展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工作情况,不断增强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政策的知晓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持续强化组织架构,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小组,统筹推进政府信息管理的各项工作。针对拟公开行政许可等事项进行全面审查,确保每个公开事项中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等要素全覆盖。2023年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1次,传达学习了《条例》有关内容,进一步增强了全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0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

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利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对政策的解读还不够清楚,解读内容、形式等质量方面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形式相对单一。信息公开以文字叙述为主,运用图片、图表、视频、图解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不足。

下一步,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要求,加强人员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强化内容审核,推动工作更加高效、规范。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编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重点工作、政策解读,继续做好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局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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