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开展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年 1 月 13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宿迁市人民大道888号 联系方式: 0527-88859177
序号 |
登记类型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1 |
首次登记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街道杨圩社区居民委员会蔡庄组农民集体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街道杨圩社区居民委员会蔡庄组 |
321302052007JA00050W00000000 |
117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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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