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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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开展第二届宿迁市优秀小剧场剧目展演季剧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6180018/2023-00238 分类 公共文化服务   文化    通知
发布机构 经济开发区 公开日期 2023-05-23
文号 宿文广旅发〔2023〕57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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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宿迁市优秀小剧场剧目展演季剧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委宣传部、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组织宣传统战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工作办公室、宿迁市湖滨新区旅游经济发展局、洋河新区生态旅游产业园管理办公室、苏宿园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

为营造浓厚艺术氛围,吸引更多观众走进剧场,充分发挥小剧场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作用,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拟于8月至9月举办“第二届宿迁市优秀小剧场剧目展演季”活动。根据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优秀小剧场剧目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23年5月底前完成创排和首演、时长45分钟以上、未参加过往届优秀小剧场剧目展演季的原创小剧场剧目。

2.申报剧目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守艺术本体,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

3.申报剧目须知识产权明晰,无产权及版权纠纷。

4.各单位须在意识形态、艺术质量、申报资格等方面严格把关。若有材料造假或不符合申报条件仍然报送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该作品参评资格。

二、申报数量

各县(区)申报数量各不少于2部,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申报数量各不少于1部。

三、申报材料

1.《第二届宿迁市优秀小剧场剧目展演季剧目申报汇总表》《第二届宿迁市优秀小剧场剧目展演季剧目申报表》及剧本和视频材料。表格盖章扫描件及电子材料统一拷入U盘内寄送。

2.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前。

3.邮寄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世纪大道88号 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艺术处。联系人:乔丹丹;联系电话:0527-84349609;邮箱:sqwlysc@126.com。



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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