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意见操作细则的通知》(宿人社发〔2020〕11号)文件精神,经过企业和员工申报,区政社办按照“宿六条”操作细则要求对申请材料逐一进行审核,现对以下拟发放留乡就业补助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月7月23日至2020年7月30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27-88859630
附件:2020年留乡就业补助申请情况公示表
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2020年7月23日
附件2
2020年留乡就业补助申请情况公示表